第222章 一枪断江
沙沱河畔,惊涛多湍急,雾水共氤氲。
淡淡的,乳白色的水雾弥漫在江上,饶使艳阳高照,日光正好,但河边的疾驰的男女也感觉到阵阵凉意。
看着两人脸上的疲态,可见,他们已经奔波了不短的时候。
“清漪,再加把劲,我跑快点.进了山,就离我那秘密基地不远了,你爹他们一定找不到!”少年郎感觉到身旁女孩步子慢了下来,心里急了几分,替其打气道。
“天哥.我实在跑不动了,要不然我们就别跑了.大不了回去,我俩认个错,爹爹他们最疼我了,最多打我手掌心,
大不了.大不了让他们多打几下,你一定会没事的.”女孩喘着粗气,下意识将衣襟扯了扯,不经意间露出小片雪白,低声告饶道。
她实在是跑不动,双腿跟灌了铅似的,每抬一次腿,都需要莫大的力气。
肺更是火辣辣的,像风箱一样,加上周遭呼吸间的冷空气,就跟针扎一般疼痛,鼻腔里都有着血腥味。
女孩名为曹清漪,是四方县曹家嫡女,家境甚好。
而少年名为陈世天,虽出生贫寒,但自强不息,受县中老秀才赏识,学问品性皆上,更有着一手精湛的琴艺,因此被曹氏聘请,担任曹清漪的琴道师傅。
一个久居闺中,正值怀春年龄,一个风流倜傥,弹琴诵诗,样样不差。
自然干柴烈火撞在了一起。
而陈世天心思极为慎密,向曹清漪提出温室爱情的计划。
即两人身份差距太大,若是暴露,两人爱情很容易被外界击垮,因此相恋时,暂时别声张,给他些时间,待时机成熟,再风风光光娶她入门。
陷入爱情中的女孩自然点头不已,甚至暗道情郎果然真心一片,思考周到。
随后陈世天便开始以要修炼武学,尽快成长,让所有人看得起为由,让曹清漪窃取曹氏功法,宝药,借之修炼。
数年过去,其也凭此练至了即将沸血的地步。
而就在这时,他卡壳了。
早年贫困的生活,对身体造成的亏空终於在此时展露出来了。
髓骨淬炼进展,只差最后一点,可终究完成不了。
而恰巧陈世天意外得知曹氏有件宝物,即地宝卷一百零一位的地灵骨,能重蕴根骨,筑基固元。
在一番交流,加之承诺突破沸血,便堂堂正正上门拜访,给女孩一个幸福的未来后,曹清漪欣然同意。
只不过地灵骨是拿到了,但两人关系也暴露了。
之后陈世天暗示,曹清漪提议,两人便准备来一出私奔。
商量一起外出,数年后,陈世天修为突破,两人去,三人归,再恩恩爱爱地回到曹氏,到时候自然能得到祝福。
可他俩终究小看了曹氏。
作为四方城大族,关系网庞大,在两人出城没多久,便被发现了踪迹,要是被抓住,那可就惨了。
到时候曹清漪或许失去的只是爱情,但他陈世天十之八九失去的将是生命。
想到这,陈世天心里更觉不安。
行走在河边的冷风中,飘碎的踩碎的都是痛。
河风虽冷,但冷不过心底的寒意。
“天哥,呼呼我真的跑不动了,要不我们呼呼歇会吧”曹清漪小脸涨的通红,青葱的缕缕秀发,也因汗水黏在脸上,很难受。
“清漪,坚持,相信天哥,我们只要再跑一会,就能进山了,到时候我抚琴,你鼓瑟,以山水作伴,便能永远在一起了。”陈世天也在喘气,但还是尽量平稳呼吸,一副胸有成竹地说道。
他自然懂,越是这个时候,男人越要稳重,给人依靠之感。
可就在这时,他突然顿了顿,眼睛忽然一亮。
前方,不远处,河岸边,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衫男子正负手而立。
其身材十分魁梧,如狮似虎,隐约可见,是个出家人,皮肤有些白皙,眉心有一处红痕,很有佛性。
而能在这大山中行走,必然本领非凡。
看样子,是一位得道高僧。
而这类总将假慈悲挂在嘴边的僧徒最好对付。
陈世天心中灵机一动,连忙带着曹清漪上前。
他上前半步,犹如虔诚的信徒,拱手行礼。
“大师救命!小生陈林,我与我家娘子出门游玩,无意间偶遇强人,遭遇追杀,如今疲於奔命,
望大师念及出家人慈悲,救上一救,小生一定感激不尽!”
说罢又连鞠数躬。
言辞恳切,表情真挚,加上那容貌,当真别说女子,就连男子都拒绝不了。
只不过,面前之人,不是谁,而是林末。
他虽然不知两人底细,但从隐约听见的谈话中,也大致能听出一些东西。
两人应该还不是夫妻,而男子貌似以爱为借口,骗这女孩一起离家私奔。
瞧这模样,应该是出富家女穷书生的本子。
在前世时,他便最为不喜那种阴柔造作,无一点阳刚气概,做事还无半点担当的男子。
你他娘的喜欢就去追,哄骗自己所爱之人与家里决裂是什么玩意?
还进了山,你鼓瑟,我抚琴,双宿双栖,山水为伴,永远在一起,怎么不直接挖个坑,埋一起,直接也省得多事。
真爱一个人,会让其与家里人分别?
而眼前女子,不知是被看护的太好,还是什么恋爱脑的玩意,这样都一副认认真真的模样,让人想不明白。
不过他此行目的是为了与那接应之人接洽,而本身又是外人,不好随意插手,也懒得当什么好人。
林末瞥了一眼身前之人,也不说话,只是衣袖一展。
原本还在躬身行礼,未曾起身的陈世天便瞬间身子一轻,如受狂风吹拂般,踉跄飞起,一个狗吃屎,落在了数米开外。
惹得那曹清漪声声惊呼,连忙上前,将其扶起。
这才发现,单是那轻轻一记甩袖,劲风横扫,竟使得陈世天腿骨尽皆断裂,
换言之,如今他想跑都跑不了了……
想到被曹氏之人追上的后果,陈世天来不及愤恨,竟直接眼眶一红。
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是未到伤心处。
看得曹清漪心中又急又怒,顿时杏目圆睁,青葱玉指指向一旁若无其事的林末。
“你这秃驴,不帮就不帮!怎么还随手伤人!”
林末不声不响,并不回话,只是看着那缭绕着薄薄水雾的河面。
无视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伤害。
“你…………!”曹清漪心头大怒,作为曹氏嫡女,何时受过这种委屈。
可话未说完,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破风声。
六七道黑影急冲而来,速度之快,如雨中飞隼,数息时间便落到了众人身前。
为首一人,大概是四五十岁的年龄,身材高大,容貌甚伟,五官与曹清漪有几分相似。
身穿一袭黑袍,其上以华贵的金线勾勒出数朵半开莲花,看气质便是久居高位之人。
其后众人,气血澎湃,气息灼烈,尽皆武道成就非凡。
“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!”男子一出现,便眉头紧皱,沉声说道。
目光直接落在曹清漪身上,看也不看地上轻声抽气的陈世天一眼。
“为一介外人,欺骗爱你护你的父亲,远离生长多年的家族,甚至偷盗族中至宝,你当真是……当真是太让为父失望了!”
男人眉间出现一抹疲惫,本想怒斥发泄一番,可看着自家女儿泫然欲泣的模样,话到嘴边,却一句重话也说不出。
剩下的只是心疼。
而曹清漪闻声也是一怔,心中瞬间一酸,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可又一言不发,只低着头。
至於陈世天,干脆直接侧过脑袋,不应声。
“回来吧,闹也闹了,你要知道,曹氏才是你的家,无论走到哪,你终究姓曹。”
男子轻叹一声说道
说话的同时,观察着两人着装,重点看向那地上的陈世天。
当看见其怀里略微鼓胀的一片,心中瞬间安定。
他猜的没错,地灵骨是筑基珍宝,武夫炼化后足以蕴养出一副灵骨,增强气血,提升身体底蕴,如此珍宝不是一介普通肉身境武夫短时间能炼化的。
“那天哥应该和我一起回去,他不回,我不回。”
曹清漪心中涌起一阵感动,嘴唇微咬,轻声说道。
说罢,期待地看向金袍男子。
“我会将其放到其他城镇,保证其不死,安安稳稳地生活一辈子。”
男子答非所问,沉声说道。
开什么玩笑,他曹金烈是什么地位?
骗他女儿,偷他至宝,还想一起回去?
他已经打定主意,此间事了,便将陈世天彻底废掉,随后卖至青楼,做一辈子公鸭。
安安稳稳地生活一辈子
此话一出,地上的陈世天瞬间脸色微变,身体紧绷,直直地看着曹金烈,一字一句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