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人族跟洪荒其他生灵相比,实在是柔弱的很,而且寿命也不长,许多普通的疾病灾祸都能导致他们丧命,所以从女娲创造人族之后,这些人类便聚集成各个部落,分散生活在不周山周围,并未向其他区域迁徙太远,现在的人族也经不起这样漫长的折腾。
三清站在云头,只见脚下人来人往,众生熙熙攘攘,瞧得并不是很真切,三兄弟便隐匿了身型,混进人族之中。
要说起来,这人族确实与一般的生灵不一样。他们虽然弱小,却懂得分工合作,各司其职。而且他们竟然生来便有智慧,打猎捕兽、纺织种植,虽然这周围随便一种生灵都比他们力量强大,他们却也能在这占据一块领地。
甚至还有一些人族还懂得蓄养野兽,留作日后食用。
元始笑着看了一下通天:“你瞧瞧人家,同样都是蓄养野兽,人家就比你实用的多。”
通天不服气地说道:“我那些徒弟将来可都是要得道成仙的,跟这些养来当做吃食的可不一样。”
三兄弟观察了人族许久,觉得他们虽然确实是有特别之处,但他们寿命极短,体质又弱,一生庸庸碌碌不过是为了这百十年的寿命,还不够他们打坐悟道一次的,要说自己的成圣机缘在他们身上,实在令三清难以信服。
“这人族莫非还有什么我们尚未发现独特之处?”老子与元始一边观察一边讨论着。
等到他们讨论了一会儿,关于成圣还未得出什么结果,扭头一看却发现通天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。
老子和元始四处张望了一下,却发现通天竟然不知什么时候显出身型,伪装成普通人族,蹲在了一处偏僻的小木屋门口。
老子和元始追上前去,就见到通天原来是蹲在一只小兽面前,正在逗弄那只小兽。
那只小兽不过比一只巴掌大一点,软绵绵地趴在地上,通天伸出手指在它身上戳了几下,它也不见动弹。小兽身上黑白分明,再无其他的杂色,脑袋上却整个都是白色,只有眼圈,鼻尖和耳朵是黑色的,看起来煞是逗趣。
通天看到两位哥哥过来,冲他们招了招手:“大哥,二哥,你们过来看,这小东西长得真是可爱,比褚离小时候还好玩。”
元始不屑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小兽,说道:“好玩有什么用,不过是根脚低下的粗鄙之物,而且看它身子弱得很,左右不过几天就活不了了。”
通天却不在意地说道:“弱有怎么样,等到了昆仑上,再弱也能让它养得好好的。”
元始一听这话,立刻就火气上来了:“你山上原先收的那些弟子也就罢了,好歹也有一点灵根,这凡兽是一点根脚也没,带回山上去作甚,浪费地方!”
通天却不愿意了,他之前瞧着别的那些小动物只觉得有趣,所以就带回去养着了,眼前这只小兽,明明只是趴在那不怎么动弹,他却觉得可爱得紧,说什么也要带回去养在身边:“我不管,这小家伙我一定要带回去。”
元始也有些气着了:“你先前可是说好了,以后要带什么东西上山都得先经过我和大哥同意的。”
通天听了这话有些泄气,但还是不愿意放弃:“可我现在就想把它带回去养着,我一瞧见这小兽就觉得高兴,大不了我将它养在我屋子里,不让你看见碍眼就是了。”
老子见两个弟弟又要争吵起来了,无奈地揉了揉额头,说道:“要不这样,通天今日将这小兽带回去也可,不过日后再也不许往昆仑山上带任何生灵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