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(2 / 2)

痞性温柔 慕吱 1639 字 20天前

“啊!”宋斯南取出叼着的玫瑰,放在她的怀里。

47朵玫瑰。

和你在一起的第47天。

“每天一朵,以后也是。”他淡淡的说。

宋之漫却从他的手心处看出了他的紧张。

宋斯南吹了一声口哨。

毛线迈着小短腿、扭着屁股跑了过来,嘴巴里还叼着一宝蓝色的盒子。——和宋斯南一个德行。

宋之漫哭着哭着又笑了,“你把它当什么了啊?”

“爱的信使。”

宋之漫又笑。

宋斯南说完也觉得好笑。

但下一秒,他单膝跪地,从毛线口中掏出那个宝蓝色的盒子,打开那个盒子,里面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

在这一刻,宋之漫感觉自己的脑袋一片空白。

周边的人和事都已远去,喧嚣不再,她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的宁静。

宁静是因为有所决定,决定了要一直爱下去。

宋斯南嘴角一抹笑,“宋之漫,嫁给我,好吗?”

“好。”

宋斯南把那戒指从盒子中取出来,催促道:“快伸手快伸手!”像她下一秒就会反悔似的。

宋之漫咬唇,笑:“我这儿抱着花呐,一伸手,花就掉。”

宋斯南找着她的手,无名指——

找到啦!

他抬着头,目光专注的看着她的手,虔诚而又真挚的把那戒指给她戴上。

宋之漫突然想到,那晚合欢问她,为什么会喜欢宋斯南,那么久呢?

她是怎么回答的。

“他就是个痞子,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,没有任何的改变。

想来我也是。”

“也是什么?”

“没有变啊。”

这十年来,对他的喜欢分毫未变。哪怕十年星河路转,世事变迁,可我还是像十年前一样的喜欢他。

十八岁的喜欢。

“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,这漫长的十年已然度过,喜欢于我而言已经不合适了。”

“二十八岁的我,不再喜欢宋斯南了。”

“我爱他。”

由喜欢,到爱。

这漫长的十年,我们都在成长,喜欢慢慢发酵成为爱,我对你的情意终究改变,成了世人称颂至极的爱。

她低头,他抬头。

两相对视,眉目深情。

宋之漫想,她真的是爱惨了这个人。

哪怕岁月蹉跎,年少错过,但他们兜兜转转,终究还是续写了当初的完美结局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 这本书完结在夜晚与白天的交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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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……可爱的数字。

1、这本书,从开文开始就各种不顺利,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中间又经历丢稿、修文等事情,但幸运的是,完结了。

其实啊,当初写这本文的时候,想的蛮多的,可是到最后动笔的时候,又是另一个模样,大概真的是我笔力不足。

不过,幸好一路以来有你们陪伴。

2、本书已经和出版社签约,具体的出版时间可看我的微博通知。十分感谢编辑的喜爱,能让这本书出版,纸书版与网络版会有不同,希望到时候大家会喜欢纸书版。

3、还是那句话,江湖很大,我们有缘再见。

4、番外会休息一段时间再更。

5、新文《姜糖》,大致有十万字左右,纯甜文,希望大家收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