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4章 【球队脱胎换骨】(1 / 2)

控球法师 兔来割草 1893 字 28天前

全新的尼克斯吸引了大量纽约球迷,尤其是有大量华人球迷到场观战。

纽约到底有多少华人?2008年统计就超五十万了。很多人一提起美国的华人聚集地就会想到曼哈顿的唐人街。时至今日,那里早已经人满为患,根本没有立足之地。所以,很多刚来纽约的华裔新移民,都会选择一个新的落脚地点——法拉盛。这里成了远近华人华侨寄托乡愁的好去处,也是纽约市近几年兴起的新华人社区。

周高卓逛唐人街时感觉像到了重庆,不会英文生活也完全不是问题。

大卫?斯特恩很高兴周轩转会尼克斯,也是因为这里最适合中国球员和发展中国市场。

季前赛德安东尼准备让周轩多打一会儿,找找状态,周轩也是这么想的,训练的时候别管手感多好,打起来都会不太一样。

尼克斯第一个对手,7日客场挑战森林狼。森林狼季前赛打的很努力,5日他们首场爆冷击败了湖人。

莫兹戈夫并没有进入出场名单,德安东尼对他的考察已经足够了,而他打了世锦赛,也需要休息。

尼克斯首发派出了周轩、马修斯、加里纳利、安德森、斯塔达迈尔。

安德森首发大前锋,是德安东尼想用的战术,他渴望多出这一个三分投篮点,训练时就经常试验效果。

佩科维奇虽勇猛,投篮差的特点还是让德安东尼有点不喜,他90%的进攻都集中在篮下两侧,中路进攻也在合理冲撞区外一步,再远就很可能打铁了,偶尔秀秀小中投,但不是常规武器,他就像在当今联盟即将绝迹的强力中锋。

森林狼阵容变化也很大,首发五人卢克?里德诺、科里?布鲁尔、迈克尔?比斯利、凯文?乐福,达科?米利西奇。

上场时,比斯利和周轩打了个招呼,“嘿,周,你膝盖好了吗?”

“都好了,谢谢。”

“可惜你上赛季没参加新秀挑战赛,我还想拿两个新秀mvp呢。”比斯利笑道。

“你如果带森林狼进季后赛,会比那更有意义。”周轩和他握了握手。

比斯利因为新秀赛时的配合,和周轩结下了一点友谊,他觉得有个好后卫传球很棒,而在热火,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看韦德进攻。他是个自信心很足的人,坚信自己能成为明星。

周轩看森林狼的阵容,身高是够了,除了里德诺其他人都超过两米,布鲁尔都有206cm,但这样的阵容对上尼克斯,是自寻死路。

跳球米利西奇胜了斯塔达迈尔。水货榜眼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。森林狼先攻,周轩跟上了里德诺。

里德诺将球传给了比斯利,后者和乐福打了个挡拆。这是森林狼新赛季着重想要演练的战术。

斯塔达迈尔坐镇篮下,安德森换防,尼克斯的防线收缩了。

安德森不承认自己防守能力不佳,上赛季他在魔术队内训练中防守霍华德,总是想通过与最强的球员较量来提升实力。他认为自己可以在防守体系中发挥作用,可惜出场时间不多,现在机会终于来了。

安德森跟上比斯利,抬胳膊干扰着往内线缩。比斯利头也不回,快到底线的位置往中路转身强行勾手投篮,安德森几乎没跳,就是抬双手干扰,球偏了。

斯塔达迈尔拿下了后场篮板球,传给了周轩,周轩立即往前场送,给了加里纳利。前场错位,加里纳利对上了乐福。

乐福进攻天赋惊人,为了把他扶正,森林狼送走了杰弗森,但他的防守是明显有问题的。横移速度慢,个头也不高,防内防外都差点,唯一优点是体格强壮,内线能抗人。他是个有点像胖子兰多夫的人。

乐福回防速度还行,但退的太靠后,进了三分线两步,给了加里纳利出手空间,意大利人前两个赛季就是靠投三分混的,哪会放弃这种机会,拔起来就投。两人身高差不多,乐福再上来干扰晚了,球进!3比0。

森林狼进攻,比斯利又接球自己打,面对安德森急停跳投偏出。篮板球被马修斯拿到,给了周轩。

周轩先假装长传给前场,手腕单手夹球往前伸手,把里德诺点了起来,接着放球变向过人。这是个非常简单的街球动作,里德诺为了阻止快攻却跳了。

周轩快速通过半场,布鲁尔上来挡他,周轩顺势传给了右侧马修斯,后者接球调整一下,在里德诺冲上来前跳投出手,又是一个三分!6比0。

在队里看马修斯训练,周轩都觉得奇怪,这个家伙居然也会选秀落选。他太准了,而且很敢投,如果给他球权,多出手,场均20+都有可能。周轩认为他进攻能力不下斯蒂芬?杰克逊,甚至要强一些。

森林狼进攻,里德诺和乐福进行了掩护,这次他不传比斯利了。传过去八成又是单干。吸引防守后,球回交给了乐福。